网约车故意撞取消订单乘客,律师:伤太轻不构成刑事犯罪

丨19/8/21丨阅读14022评论(0)

近日在浙江杭州,一起网约车司机与乘客的矛盾又将网约车安全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根据杭州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事情的起因是由于打车不成功后,打车订单该由谁来取消而引发争执,并都用了冒犯性的语言。接着双方以“拳打脚踢”的方式发生肢体冲突。此后,网约车司机驾驶车辆将即将离开现场的乘客撞翻,并重重摔倒在地。



警方表示,双方打架导致司机的脖子、头部多出挫伤,而乘客手臂被抓伤,多处软组织疾患。最终乘客的行为导致的伤害后果显著轻微,属于情节较轻。但同时其行为妨碍了社会管理,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罚款500元。而对于网约车司机,警方的判定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但对方只有轻微伤,所以不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最终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的处罚。



事情发生以后,网约车平台也作出了回应。表示平台严厉禁止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尽管司机的证照齐全,但是由于在冲突过程中存在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所以平台将永久停止其服务。而乘客因为出手伤人,同样被平台严正警告。与此同时,乘客家属认为网约车平台应该负有连带责任,但网约车平台拒绝以书面形式进行道歉。


虽然这起事件已经基本尘埃落定,但是网友们的讨论却滔滔不绝。



不难发现,绝大部分网友对于警方做出的网约车司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定提出了异议。认为司机的行为意图极其恶劣,严重的话甚至可以称之为蓄意谋杀未遂,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有网友说:之前一个男子扇了自己小时候的老师两巴掌,结果被判了1年半。而开车故意撞人仅仅是治安拘留7天,实在没有说服力。



面对网友的质疑,有律师解释道:刑法明确规定,故意伤害罪要符合两个条件。其一,主要上要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其二,客观上要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这种损害是以轻伤及以上为标准。


此次事件中,即使网约车司机有伤人的故意,但是造成的结果并未达到轻伤,所以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是一起典型的治安案件。其实,诸如此类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2018年12月,安徽亳州一网约车司机故意撞伤乘客,涉嫌故意伤害,被当地警方行拘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当下各类网约车平台越来越多,人们日常出行也能感受到网约车带来的快捷便利。但是在此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较为复杂的情况,出门在外始终安全第一,因此乘客和司机双方都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友好沟通,和平解决。倘若自身利益遭到了侵害,应该第一时间求助平台甚至警察,而非私下武力解决。


关注微信号:12缸汽车(kf12gang)看更多猛文。

关注
[]
作者暂未填写简介